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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法院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工作措施
作者:李海福  发布时间:2023-11-11 18:58:19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坚决落实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宁河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实施

1.强化京津冀司法联动。推动与毗邻的唐山地区司法机关及清河农场、汉沽管理区、芦台管理区等京冀 “飞地”司法机关在跨域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环资保护、诉源治理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促进法律适用分歧协调解决,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增强司法工作合力。

2.推动未来科技城法庭建设。聚焦中央对未来科技城“智慧经济城、创新先导城”的总体定位,大力推进未来科技城商务中心法庭建设,妥善审理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为未来科技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项目转移的职责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打造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点位。

二、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实施

3.助力“两区”协调发展。落实宁河区与滨海新区“双城”战略协同联动发展框架协议,聚焦到2027年全面形成高质量发展区域合作的“样板区”目标,依法服务保障“两区”规划协同、产业协同、政策协同、配套协同、社会事业协同、生态协同等具体工作任务,为相关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4.服务合作项目落地。围绕宁河与滨海新区共建京津合作示范区、重点企业合作发展等具体工作,延伸司法服务,主动走访问需,提供法律保障。

三、服务保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实施

5.以法护航科教发展。妥善审理涉校园、教师、教育、培训类案件,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教育领域依法规范管理,以优质司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6.保障人才引进战略实施。依法妥善审理涉海河英才计划案件,积极配合宁河区创新“人才超市”“人才贷”等工作举措,依法规范人才引育举措,服务人才引领战略深入实施。

7.加强法院人才培养。强化干警业务培训、实践锻炼、业绩考核等,全面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素质,大力培养各领域专家型人才。坚持从优待警,确保能培养出人才、留得住人才,确保法院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四、服务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实施

8.服务保障港口经济发展。聚焦构筑现代物流运输体系、培育特色现代涉港产业生态目标,依法妥善审理涉物流产业链纠纷,推动形成业态丰富、产业适配、要素互动的良好发展格局。

9.服务宁河与东疆保税港合作。灵活适用执行措施,积极盘活司法查封闲置厂房、土地,为东疆企业在宁河建仓用房、用地提供支撑。

五、服务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

10.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围绕高端制造、民航科技、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主动对接天钢、玖龙等“龙头”企业扩大先进产能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及时排除障碍、纾困解难。

11.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措施和宁河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项举措”。开展涉企积案集中攻坚行动,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开通企业绿色解纷通道,提升涉企案件质效。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专项实践活动,依托“暖企驿站”服务平台,做实创优“企无忧”直通车司法服务品牌,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12.助力全员全域招商。聚焦宁河区着力打造先进金属材料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绿色食品、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电池4条特色产业链,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用足用好各种惠企、暖企、便企服务措施,打造招商引资法治招牌。

六、服务保障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实施

13.保障主城品质提升区建设。妥善审理涉城市功能区建设、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住房改造等引发的土地、城建、交通、环保等案件,保障宁河与天津中心城区互动融合发展,联动建成宁河主城品质提升区。

14.加强对传统文化产业的保护。强化对红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司法保护,助力打造文化高地,提升城市文化建设品味。

15.保障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聚焦宁河面向中心城区供应特色农产品的定位,依法审理特色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纠纷,维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实施

16.完善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举措。围绕服务保障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出台《宁河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细则》。

17.护航乡村文旅新业态发展。聚焦环七里海、蓟运河流域以及潮白新河流域农文旅产业发展,探索打造“假日法庭”“旅游法庭”,妥善处理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农村新业态纠纷,为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18.为种业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市委大力振兴种业,发展品质农业的要求,在潘庄法庭挂牌成立种业法庭,加大对种业、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为创建种业强区提供司法保障。

19.贯彻粮食安全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加大违法乱占耕地、土地征用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依法监督土地行政执法,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0.妥善审理“三农”案件。在苗庄法庭挂牌成立涉农专业法庭,提高涉农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依法惩处涉农业投资和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公正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1.树牢强基导向。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和改善人民法庭硬件建设、队伍结构和专业化建设,探索推动人民法庭就近立案、咨询、调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八、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实施

22.加强环境资源法治保护。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成立“环七里海湿地资源保护庭”,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3.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健全与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机构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损害结果评估等机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

九、服务保障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实施

24.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升级,优化诉讼服务环境,设立执行服务中心,深化诉讼服务事项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不间断式诉讼服务。持续推动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25.加强民生权益保护。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教育、就业、食品药品、医疗、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6.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以坚决打赢“涉民生案件执行难攻坚战”为契机,健全完善联合执行、综合救助、源头治理等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解决执行难成果,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十、服务保障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实施

27.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各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立足支部特色,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宁河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8.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把诉源治理融入到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和完善“无讼村”建设、驻工商联法官工作室、党员干警下沉社区等工作,开展就地调解、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9.全面加强多元解纷。认真落实《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成立“宁河法院多元解纷中心”,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视频连线平台,加强与工商联、工会、行业协会等对接,完善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专业性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衔接,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力度。

30.妥善化解涉诉信访。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院庭长接访制度,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控,着力提高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防止涉诉信访风险累积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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