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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项举措
作者:李海福  发布时间:2023-11-05 18:59:0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全面落实市、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宁河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具体举措:

1.持续优化和完善诉讼服务。开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绿色解纷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审查、立案、送达、调解、保全等,实现诉讼引导、风险提示、立案审查、材料收转等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只用跑一次”。依托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缴费、保全、调解、阅卷等“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

2.着力降低民营企业诉讼成本。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持续完善涉民营企业商事案件速裁快审机制,强化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积极适用令状式、表格式和要素式裁判文书,实现涉民企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

3.公平公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加强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努力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加强行政审判,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自主权。

4.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照法律规定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查对民营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明显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申请保全的,对其超出部分的申请,不予支持。查封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线资料的,优先采取“活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执行信访等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解决超标的、乱查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及时纠正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

5.坚持公正高效善意文明执行。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等反映强烈问题,坚持债权保障和企业发展并重,最大限度实现财产变现价值。对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综合考量客观实际,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分期给付等执行和解协议;有多种财产并存的,优先采取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多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协调争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依法为民营企业缓解债务压力。

6.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对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失信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失信信息被屏蔽后,其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严打侵害民营企业违法犯罪活动。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让民营企业更有安全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严格区分企业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界限,坚决防止不当入罪,全力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8.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管理。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建立涉民企案件常态化评查机制,强化对发回、改判、涉法信访等重点案件评查,查找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积极整改,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涉民企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管控,压缩审执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9.助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规制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对“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其无效。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套路贷”、催收非法债务等犯罪嫌疑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0.健全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宁河法院多元解纷中心”,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视频连线平台,依托“暖企驿站”服务平台,做实创优“企无忧”直通车司法服务品牌,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专业性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衔接,持续加大涉民企纠纷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力度。

11.建立涉民企重大事项通报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联、市场监管、街镇等部门协同联动,发挥驻工商联法官工作室作用,利用民营企业名录,对涉名录企业的纠纷第一时间向工商联、企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发送预警信息,合力跟进化解,形成全流程跨部门联动的涉民企纠纷处理模式。

12.积极延伸服务民营企业司法职能。扎实落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政企服务机制,积极参与“百名干部包保千家企业”和“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助力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总结提炼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向民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及时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突出问题和困难,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民营企业定制“普法菜单”,发布涉民企典型案例,邀请行业协会代表、民营企业经营者走进法院观摩庭审、交流座谈,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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