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位于天津市东北部,隶属天津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区核心区域,位居京津唐和曹妃甸工业区中心地带,是天津的东大门,地处京津冀城市群几何中心。宁河区素有“京津绿肺”之称,总面积1296平方公里,其中行政管辖面积1031平方公里,辖15个街镇,有耕地60万亩、人口42万人。2024年,宁河区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入选全球第二届“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和新一批“自然城市”名单。
宁河区人民法院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7号,始建于1949年8月,现有干警155人,内设机构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非审判业务机构4个,另有人民派出法庭10个。
宁河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河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