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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投诉渠道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11-16 16:09:31 打印 字号: | |

投诉渠道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投诉举报查处工作。


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后,填写廉政监督意见直接邮寄督察室,也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59919570。

来源:督察室
责任编辑:李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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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

联系电话:022—59919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