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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流程
  发布时间:2015-11-11 16:35:19 打印 字号: | |

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流程

一、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

2、申请书;

3、残疾人证、安抚证、优抚证等

4、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特困户等证明,接收民政部分发放救济款的银行存折等材料;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困难户证明;

4、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见义勇为等证明;

5、法律缓助的证明。

五、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流程

1、填写申请书---提交材料---法院审查---通知审查结果---全部减缓免---立案

2、填写申请书---提交材料---法院审查---通知审查结果---部份减缓免---交纳部份诉讼费用---立案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刘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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