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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09:54:2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推动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方便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畅通现场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渠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本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1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到院当事人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在诉讼服务中心大门处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扫描“津门战疫”二维码,接受体温检测、安全检查;

2.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请及时离开,减少在诉讼服务中心停留时间,避免聚集。

三、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天津法院诉讼务网(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http://bq.tjcourt.gov.cn)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办理立案、保全等诉讼事项,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等具体事由)。邮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宁河区人民法院告申庭(收),邮编:301500,电话:022-69561335,联系人:梁洪静。

因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相关措施带来不便,敬请理解。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7



 

 
责任编辑:王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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