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这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建设党的领导。
精准脱贫是“三大攻坚战”中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推进脱贫攻坚,必须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重点加强对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的监督,对责任缺失、监管弱化、履职不力等问题严肃处理;对“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突出的,重点加强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根源;对聚焦问题整改精准发力。
惩不是目的,惩最终是为了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也不例外,涉及的点和面都很广泛。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有一改一,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就无法从根本上切除“病根”。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必须把查处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一些扶贫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缺乏标本兼治的措施,导致一些问题屡屡发生,“前腐后继”,造成极坏的影响。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既要敢于“拔烂树”“正歪树”,又要善于“治病树”“护森林”,治标和治本协同推进,才能汇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动力。要积极探索案发规律,从扶贫领域普遍性问题、审查调查个案、问题线索分析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查找案发特点和问题根源,逐一进行梳理,增强监督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定期分析扶贫项目、资金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案倒查,深入研究内在机理,短期内可以见效的,立足源头,补齐短板,堵住漏洞;事关全局、牵涉面较广、一时难以解决的,强化专项整治,集中突破;涉及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机制的,通过深化改革,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利用有效教育载体和平台,深入剖析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件,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实现惩治成果向警示效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