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立足岗位甘奉献 平凡之处见真章
——记宁河法院告申庭张圆
作者:张永超  发布时间:2020-08-19 11:30:10 打印 字号: | |

       不问收获,但求耕耘。入额一年的时间里,她审理案件247件,2019年结案率为100%,平均审限为12天;2020年至今的结案率为85%,平均审理天数为10天。她始终坚守公平正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心系群众、求真务实,她就是告申庭法官张圆。


       张圆先后在潘庄法庭、告申庭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无论担当怎样的司法角色,她都兢兢业业,怀着对司法事业的喜爱与热情,始终如一。在负责立案审查时,她态度好、业务精,以热情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在负责诉前繁筒分流工作中,自己摸索建立起诉前调解系统和诉调衔接方案,使诉前调解与诉调衔接、简案快审更加规范化;对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张圆都是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实现立案受理后24小时内处理;对于审理的各类案件,她更是秉持公平公正的司法为民初心,做到权为民用、事为民所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


       “心系群众鱼得水,热情为民情谊深。”2016年宁河区侯某与孟某经宁河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由母亲孟某抚养,但判决后孩子一直随父亲侯某学习生活在河北省。2019年11月,父亲侯某因孩子高考报名时户籍问题急得焦头烂额,高考可是事关孩子一生的大事,焦急的侯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因父子2人从外地赶至宁河法院路途不便,且多次往返必然影响孩子高三阶段学习进度,为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她在征求其 2人同意后,即刻联系另一方当事人孟某,阐明事由后询问是否可以到场调解。孟某到场后,经过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本着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方向进行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事情圆满解决后,原告父子十分感激,来之前的焦躁情绪一扫而光,二人当天返回河北。张圆常说:“对群众来说,用最少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来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事情。”

       今年的一个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申请人天津某城建公司与被申请人天津某建筑工程公司,因双方当事人在广州地区仲裁案件尚在审理中,被申请人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申请人在得知被申请人尚有资产冻结在天津某法院后,到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立案审查后,她发现该案情况紧急,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权益将无法保障。经过反复的审查沟通,在24 小时内作出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圆法官在工作一直以新人的姿态虚怀若谷,常常就各类法律知识与老法官们进行探讨,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工作中她兢兢业业,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春风化雨般默默传递司法温情,守护人民权益和司法权威。


 
来源:告申庭
责任编辑:王艳洁
联系我们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

联系电话:022—59919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