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部署,宁河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近日,李洪文法官在审理原告天津某建设公司与被告天津某物流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该案轮后查封情况已经消除。李洪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对此情况予以审查,查明天津某建设公司起诉天津某物流公司的诉讼标的为1000万元,而本院轮后查封的天津某物流公司的两土地出让金分别为1896万元、1991万元,现轮后查封情形已经消除,原已发生查封法律效力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查封的财产总额已经超出诉讼标的。并于4月19日及时作出解除财产查封的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告天津某物流公司名下其中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查封。该物流公司对法院工作的负责、高效表示感谢。
2021年4月21日,天津市宁河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李洪文送来了一面写着“心系大局促发展,高效执法树新风”的锦旗,感谢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使查封土地能够及时流转,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宁河法院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服务群众的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