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宁河法院以为企业防范涉诉法律风险为切入点,近日成功为企业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及时有效的纠纷化解方案,并解决了问题。
2021年2月10日新天钢联合特钢公司与安徽优程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原料场3台皮带机订货合同》,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风险防控团队及时介入,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2021年9月9日,安徽优程公司总经理到访联合特钢公司就设备供货事宜进行磋商,鉴于安徽优程公司已无资金从第三方公司采购设备基础材料,最终在风险防控团队的建议下达成以联合特钢公司、安徽优程公司、第三方供货公司三方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付款以及开票全部能够符合各方财务要求,2021年10月21日,合同剩余约30万元的主要设备已全部到联合特钢公司指定场地,确保了烧结机项目后续工程进度如期推进,同时也保障了生产经营的稳定进行。
特钢公司表示此案由于风险防控团队的及时介入,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涉诉风险排查,使得公司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通过非诉讼手段敦促卖方继续履行了合同,避免了更长的时间延误,使企业在没有继续扩大损失的情况下完成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