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廉政建设
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工程
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21-12-25 11:09:33 打印 字号: | |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关键在于勇于自我革命。最非凡的成功,不是超越别人,而是战胜自己;最可贵的坚持不是久经磨难,而是永葆初心。

“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党,党的自我革命任重道远,决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进行自我革命意义重大,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

我们要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自觉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担当作为。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按照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思想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实际,用理论指导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通过政治学习树立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自身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规范从政行为、强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将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坚决做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治理履职有力。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坚持严于律己,永葆政治本色,从严要求自已,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做到为人“干净”、为事“干净”。时刻提高警惕,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的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三是要必须进一步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自己,坚持以强烈忧患意识警醒自己,突出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大力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自觉砥砺自我革命意志,不断提高自我革命能力。始终做到勇于担当作为,助力伟大工程。(此文刊于新浪微博)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王艳洁
联系我们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

联系电话:022—6959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