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李海福  发布时间:2023-05-07 16:12:0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上级法院的支持、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年受理案件14050件,审执结12736件,诉讼标的总额21.38亿元。

 

一、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河、法治宁河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17件,审结740件,判处罪犯909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审结涉邪教犯罪等案件5件,审结危险驾驶、食品安全等案件416件,审结盗窃、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213件。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件。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黑财”清底,高标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推进律师全覆盖。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第11个无讼村,落实“吹哨报到”要求,提供15次点对点司法服务。加强院庭长“包案”,有效化解信访320件次,稳妥化解一起十年信访积案,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243件,审结212件。坚持监督权力与保障权益并重,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不正当履行职责等行政行为。坚持源头防范化解行政争议,组织旁听庭审、发送司法建议、参与风险研判等39件次,随案发送《出庭通知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二、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紧扣区委“一一二二”工作举措,聚焦“六大行动”、“六大攻坚战”,依法为三八河路治理、芦台一中片区还迁等重点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围绕“腾笼换鸟”“存量盘活”等经济发展工作要求,做好涉朝阳花园底商买卖、司法查封闲置土地、厂房等处置工作,助力全员全域招商。审慎稳妥审理涉区重点企业相关案件,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强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审结商事案件3811件。积极参与区委“暖企驿站”工作,在区工商联设立法官工作室。与区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典型事例。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暂时经营困难、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帮助企业过险滩、闯难关。

——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坚持强基导向,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2886件,其中调撤案件1219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等案件,严惩涉环境资源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84件,加强以案说法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注入司法动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在司法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

——兜住民生底线。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生活消费、物业合同等案件2323件。审执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等案件263件,追回老百姓“血汗钱”3000万元。

——提升诉服质效。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诉前调解案件2459件,将大量矛盾纠纷止于诉前。优化智慧诉讼服务,网上立案2317件,在线庭审964件,电子送达1万余件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解决纠纷。

——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3556件,执行到位金额6.8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451人,限制高消费1601人,拘传7人。在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涉民生案件“大起底”联合执行行动,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次。审理的涉残疾儿童抚养等案件入选天津高院典型案例,审理的新媒体视频侵犯他人名誉权案件被《人民法院报》刊登。

四、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创新,坚定不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10.63件,同比上升25.88%,一审服判息诉率89.47%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审执结案件7470件,占结案总数的58.65%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标记监督案件106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4次,审判委员会会议8次,切实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审结民事、行政“下沉”案件26件,报请提级管辖案件1件。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92895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3个民商事速裁团队结案2622件,平均用时13.49天。

五、坚持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之训、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宁河三问”思想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三比三提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0次,专题研讨11次,集中宣讲5次。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抓机制完善,制定《关于推进机关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试行)》。抓联学共建,与上级法院9个党支部开展“重走方舟路”活动,切实把宁河红色资源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抓担当作为,140余名干警积极投身创文创卫、基层防疫工作。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等,组织业务培训4次。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激励干警创先争优。邀请上级法院业务专家担任帮教老师,加强与其他法院交流学习,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

——着力加强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月、视频家访等活动,审务督察51次,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3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六、坚持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保障人民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的权利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0余人次,报送工作月报12期,加强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建议25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互联网直播庭审191场,陪审员参审案件339件。聘任13名特约监督员,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法院事业实现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服务大局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增强;二是矛盾纠纷化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仍有差距;三是法庭建设、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作风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将在各界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河的关键之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区委三届五次全会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高质量人民法院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决打赢民生案件执行难攻坚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坚持自我革命。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造守规矩、能力强、作风硬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一年,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埋头苦干、奋勇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河而努力奋斗!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海福
联系我们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

联系电话:022—59919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