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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亮剑惩治职务犯罪
作者:李海福  发布时间:2023-11-06 18:33:15 打印 字号: | |

11月6日上午,宁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宁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朝晖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宁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宁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亮剑惩治职务犯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勇勤及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市、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干部,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来自各区直机关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旁听此次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何朝晖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犯罪事实和证据充分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各程序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合议庭结合坦白、立功等情节,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并当庭宣判。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此次庭审用看得到、听得着的方式敲响了警钟,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在庭审后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是直击灵魂的警示教育课。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监督,坚守纪法底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筑牢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底线。

近年来,宁河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新模式,结合典型案例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此次法检"两长”同堂审案更是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也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达成法治共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宁河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常态化办案、带头办案的 “领头雁”效应,以率先垂范的扎实作风带动全院干警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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